2007年6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名案故事
“缓刑之父”:波士顿鞋匠的仁心
余定宇

  美国波士顿法院——160年前的一个早晨,又穷又老的鞋匠约翰·奥古斯都,像往常一样怀着参观的目的走进了这座庄严的法院。
  约翰就在法院门外的大街上,摆了一个鞋摊。
  在没有什么顾客的时候,约翰往往就会去观看各种案件的审判。
  1841年8月的一日清晨,一个衣衫褴楼、蓬头垢面的年轻人被带进了法庭。约翰凭着那双“阅人多矣”的锐利眼睛,一眼就看出这又是一个在公共场所酗酒闹事者。那时候,在麻省的法律中,“酗酒闹事”只是一种轻微的罪行,一般来说,被告人只需交付一笔保释金,便可判决在“监外守行为”一年。但如果被告人没钱交保释金,那他就只有在小偷、抢劫犯、强奸犯、诈骗犯云集的“监狱大学校”里关一年,即使原先是一个100%的纯洁青年,出来时,也十之八九都学坏了。
  约翰在法庭上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,当他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眼里现出惶恐不安的时候,一股恻隐之心涌上心头。于是,约翰走到这个年轻人的身边,悄悄地和他交谈起来。年轻人内疚地说:他本是一个机器维修工人,有一手良好的钳工技术,有一个女朋友,还未结婚,但女朋友已经怀孕了。他不想进监狱,不想失去这份工作,不想让孩子一出生便要去监狱探望爸爸,……如果能不入狱,他将保证一生戒酒,好好工作,重新做人……但他没钱交保释金。约翰毅然地向法官表示:愿作他的担保人,保释他出去。
  约翰的古道热肠深深地打动了法官,法官灵机一动,同意了约翰鞋匠的请求。他下令:被告人延期三周审判,三星期之后再回到法庭上来,法官到时将视具体情况而作出最后判决。
  鞋匠和法官的灵光一闪,开创出美国法律史上一个全新的思维——“惩罚与教育”相结合的新局面。
  三星期后,约翰鞋匠亲自陪同被告人返回法庭。这时,以前那个蓬头垢面的醉鬼已经变成了一个容光焕发的年轻人。约翰鞋匠只读过两年书,但他努力地写了一页纸的书面报告呈交给法官,上面写着:他——约翰·奥古斯都,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作证,证明这个年轻人三个星期以来滴酒未沾,一直勤奋地工作,空余时间还去照顾社区的孤寡老人。作出证词的,还有这青年所属街区的片警和教堂的牧师,他们的证词与约翰鞋匠所说的基本一样。法官一见大喜,当场宣布释放被告人,并象征性地对被告罚款1分钱。那个年轻人紧紧地拥抱着约翰鞋匠,喜极而泣。从此以后,这个人终生不再饮酒,变成了一个守法勤劳的好公民。
  一个补鞋匠的爱心改变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,同时,也影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文明进程。此后的17年间,约翰鞋匠共为2000多人作过“缓刑担保人”。他与这些贫穷无助、偶犯过失的犯人们交朋友,帮助他们找工作,鼓励他们改过自新。当缓刑期满,鞋匠约翰总是亲自陪同被告人出庭,也总是亲笔向法官提交一份报告,描述被告在缓刑期间的表现。而法官也往往很相信他的报告,遵循先例——象征式地罚款1分钱便予释放。
  不久,麻省正式通过一项法律,在州司法部之下成立一个“缓刑司”的机构,来推广这种“仁心仁术”的新刑事司法制度。不出几年,全美国30多个州也纷纷效法麻省设立“缓刑司”,而鞋匠约翰·奥古期都,则无意中成为了全美的“缓刑之父”。